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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志军 纠错
    • 所属机构娄底菲尔司法鉴定所
    • 执业编号431419017
    • 负责人李超民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0738-3312999
    • 办公地址湖南省新化县枫林办事处鑫泰农贸大市场A2栋2楼
    个人简介
    龚志军简介:至2019年,从事临床医疗工作17年余,骨科副主任医师。于2008年被派至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基础学院法医系和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法医学和司法鉴定工作学习。经湖南省司法厅培训考试合格,于2009年11月19日取得法医类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后在娄底市梅山司法鉴定所从事执业范围的法医类司法鉴定工作,于2012年5月29日担任娄底市梅山司法鉴定所副主任,协助机构负责人管理日常工作;于2014年3月2日担任该司法鉴定机构负责人,积极参与和主持该机构管理制度的修订与完善,组织、督促机构人员完成培训和继续教育,组织参加各项能力验证与年度考核,主持日常业务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司法鉴定程序,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标准和技术操作规范,遵守执业纪律与职业道德,对有社会影响、疑难、复杂的鉴定,组织并积极参与专家会鉴讨论,并及时向司法行政主管机关汇报,严把司法鉴定质量关。自从事司法鉴定工作以来,以第一鉴定人身份完成鉴定案件1000余例,廉洁公正执业,无错鉴及被投诉情形。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定期向司法行政机关汇报司法鉴定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个人曾多次被娄底市司法鉴定协会评为优秀司法鉴定人;机构在2013年、2014年、2015年度分别被评为市优秀机构,2016年度被评为省优秀机构,并且通过例行的能力验证。2018年5月,娄底市梅山司法鉴定所因申办主体申请注销,遂转入娄底市锑都司法鉴定所继续执业,2019年3月转入娄底菲尔司法鉴定所执业。
    执业信息
    • 性别:
    • 年龄:46
    • 职称:副高级
    • 学历:本科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8年
    • 度案件量:280
    • 度案件量:280
    • 执业证号:431419017003
    • 申领时间:2014-03-02
    • 有效时间:2014-03-02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性功能鉴定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