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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文玉 纠错
    个人简介
    高文玉,女,汉族,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副主任医师,现为乌鲁木齐市安宁医院副院长,新疆安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兼职司法鉴定人,2016年被聘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鉴定专家库成员。2002年毕业于石河子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2011年经过新疆司法厅培训和考核获得精神病司法鉴定从业资格,在新疆安宁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从事司法鉴定工作,同时参与临床、教学、社区精防工作。连续4年担任新疆医科大学《精神病学》和《医学心理学》理论课高校授课教师。2014年参加新疆医科大学校级课题《高校评估体系构建与应用》担任主要研究人员,2016年作为本单位课题负责人参与与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国家精神心理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核心单位合作课题《精神心理疾病临床研究协同网络建设示范应用研究》。合编论著《实用精神科临床医师手册》,担任副主编,合著《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手册》担任编委。期间一直从事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兼职工作,业务涉及交通事故、法定能力及刑事责任能力等案件鉴定工作。多年来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对各类精神障碍的诊治、急症的处理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执业信息
    • 性别:
    • 年龄:44
    • 职称:副高级
    • 学历:硕士
    • 从业类型:兼职
    • 从业年限:11年
    • 度案件量:3
    • 度案件量:3
    • 执业证号:650111010014
    • 申领时间:2011-05-12
    • 有效时间:2011-05-12至2020-04-16
    业务范围
    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