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家暴妻子还大放厥词被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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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竟然还有人认为殴打妻子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人若不是法盲就是封建社会穿越过来的,赣州警方坚决不答应!这不,家住定南龙塘的村民郭某因为殴打妻子被公安机关依法治安拘留。
近日,李某电话报警称自己正在被丈夫殴打,派出所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了解,当日李某丈夫郭某喝得酩酊大醉,回到家后便对着李某破口大骂,李某闻见他一身酒味便不再理会,但酒后的郭某却耍起酒疯,对着李某拳打脚踢并拿起刷姜的铁刷对其进行殴打,惊恐不已李某赶紧报警,面对民警的询问,郭某还拒不认错还反问民警 “打自己老婆也犯法吗”,在现场民警还了解到,郭某经常对妻子李某实施家暴,但为了家庭妻子李某一直忍气吞声,这一次实在无法忍受,所以才选择报警求助。经调查取证,定南县公安局依法对郭某,作出治安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罚,并对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希望那些动不动
用暴力解决事情的家庭成员,能够以此为戒,要知道暴力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凡事沟通才是正道,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警方一直在行动。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都属于家庭暴力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抚养人的。
警方呼吁大家
面对家暴要敢于说“不”
及时向公安机关求助
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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