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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概况
国务院批复梧州市行政区划调整,同意设立梧州市龙圩区。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同意设立龙圩区法院,管辖龙圩区行政区域范围内案件。龙圩区法院人员由原蝶山法院、万秀法院以及苍梧法院三方构成,编制60人,目前在编人员为54人,共设十一个部门和两个派出法庭,临时办公地点位于原蝶山法院审判综合楼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