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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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
-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除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联系电话024-27509740
- 办公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辽河大街12号
机构概况
新民市人民法院的前身为新民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3月28日。1968年7月至1973年1月,因全体干警进入“五七干校”集中学习改造,法院解散。1973年1月,法院恢复正常工作。1993年6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新民县撤县建市,新民县人民法院正式更名为新民市人民法院。如今,新民市人民法院,座落在美丽富饶的辽河之滨、全国百强县(市)——新民市市区最南端,地处辽河大街12号,建筑面积11538平方米。新民市人民法院现设有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三庭、民事审判四庭、执行裁决组、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立案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大民屯法庭、兴隆法庭、公主屯法庭、梁山法庭、大红旗法庭五个派出法庭等17个审判庭,另有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督查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办公室等7个党政处室辅助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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