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
纠错
- 负责人杨清玉
- 颁证机关黑龙江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30207004
- 信用代码34230000695209459X
- 联系电话0452-2696123
-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太顺街27号
- 去年案件598
- 委托案件575
机构概述
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是由法定代表人彭绍华出资金50万元,经齐市司法局黑龙江省司法厅登记、批准、颁发许可证正式成立开展独立鉴定业务的法人机构。鉴定所的司法鉴定人由主任法医师、副主任法医师、主任医师等16名德才兼备的高水平专家组成。每名鉴定人都经省、部司法部门转岗培训、考核、登记、注册,并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本所由终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待遇,在国内有一定的知名度、省内享有盛誉的主任法医师、法医学教授杨清玉担任负责人,全面主持开展法医临床及法医病理司法鉴定业务工作。本所每周一至周五进行日常鉴定工作。每日有4名司法鉴定人当班,到鉴定所即接待鉴定。坚持公平、公正,加强科学管理,热情为审判机关、委托单位及当事人做好鉴定服务。本所为法院、检察、公安办案解决了很多疑难鉴定,深受公检法、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及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齐齐哈尔医学院附属第三医院司法鉴定所的宗旨是努力为发展齐齐哈尔市司法鉴定事业做奉献。通过面向社会提供司法鉴定业务,主动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诉法、仲裁等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