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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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徐金民
- 颁证机关浙江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330318079
- 信用代码34330000MD8020724H
- 联系电话13736987007
- 办公地址鹿城区松台街道水心十七中路69号
- 去年案件0
- 委托案件0
机构概述
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12月20日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正式成立,是温州首家成立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立性机构。业务范围包括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和沉积物环境损害鉴定、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损害鉴定。本机构隶属于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同时接受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管理,依法独立进行司法鉴定活动。以温州市工业科学研究院的人才资源为依托,包含专业技术人员90人,其中高级职称23人、中级职称40人,主要从事鉴定分析、技术开发、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服务。已有气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电感耦合等离子发射光谱仪、原子吸收(石墨炉)光谱仪、辉光放电光谱仪、红外光谱仪、差热分析仪、顶空气相色谱仪等多种高档检测设备,拥有大批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掌握坚实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机构现有司法鉴定人10人,其中8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2名。建立了规范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制度,具备省级CMA计量认证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