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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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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纠错
    • 负责人李菲
    • 颁证机关广东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441305126
    • 信用代码34440000564531202N
    • 联系电话0752-2182567
    • 办公地址惠州市下角菱湖二路17号
    • 去年案件174
    • 委托案件81
    机构概述
    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前身是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精神病鉴定组,于2005年11月经省司法厅批准(粤司办[2005]303号)成立,已从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工作近30年,目前鉴定所有执业资格医生11人,均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本鉴定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不断完善各项内部制度的建设,如接鉴程序、回避制度、出庭制度等,鉴定程序合法合规,所有鉴定结论采用集体讨论制度,根据精神疾病诊断的行业标准,力求每一份鉴定科学准确,文书书写符合规范。鉴定所每年受理来自惠州、河源、汕尾等三市的鉴定案例大约300例,采信率达99.5%以上。鉴定所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领导、指导下,不断加强硬件条件的建设,依托医院的内部资源,设置了符合要求的办公场所和配备了相应的仪器设备,如脑电地形图、心电图、B超、生物反馈治疗仪等,特别是各种心理测验软件齐全,更好地满足了专业工作的需要。本所不懈地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在执业过程中能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未出现违规事件。本所按照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及上级相关机构的要求,自2010年开始参加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举办的年度能力验证活动,每年都通过了国家能力认证。鉴定人员每年按时按质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本所的鉴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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