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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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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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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涂平
    • 颁证机关湖北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421110227
    • 信用代码12421202421235115X
    • 联系电话0715-8302458
    • 办公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大道298号
    • 去年案件1946
    • 委托案件325
    机构概述
    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是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于2005年10月挂牌成立的一所从事法医司法鉴定的机构。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现有房屋四间,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取得法医鉴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6名,由神经外科,普外,胸外,内科等法医专家组成,具有临床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本所鉴定范围为法医临床,包括人身损害程度、人身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受单位委托的职工工伤伤残鉴定。年均办理案件约1300余例。一是建章立制,强制内部管理。严格按照《司法鉴定通则》和行业规定,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了一系列配套管理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开展鉴定业务。经常性到其它法医鉴定所吸取省市先进的工作经验和管理办法。二是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管理。为避免鉴定市场的无序竞争,坚持鉴定案件逐日上网查询制度,逐月上报鉴定报表,及时向区、市司法局报送鉴定所的各种业务信息和总结材料。三是坚持以质量为本,视鉴定质量为生命线。本所在医院先进的诊疗设备和技术支持下,积极参加司法行政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定期听取社会监督员反馈的意见,经常性地向派出所、保险部门、法院等用案单位和委托机构征求意见,听取他们的建议。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回顾分析会,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鉴定质量。本所司法鉴定意见书分别被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及香港、深圳、广东、山东、浙江等地司法行政部门采信,共采信率达99%以上。四是重视司法鉴定人素质的提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和考察活动。自鉴定所成立以来,先后有120余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司法培训和外出考察活动,不定期参加同济法医系业务培训学习。为提高本所的鉴定质量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几年来,共撰写法医临床论文三篇,其中一篇获得湖北省首届法医临床学术研讨会“优秀论文奖”。五是坚持执业为民服务宗旨,开展便民服务。司法鉴定人能深入病区,深入农村村民家中进行案件调查,收集资料。六是把廉洁自律,诚信敬业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杜绝了鉴定对象送红包和吃请的事件发生,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几年来的工作受到了湖北省司法厅、市、区司法局行政部门的高度评价,多次被评为省、区“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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