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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兴达司法鉴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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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贡兴达司法鉴定所
    自贡兴达司法鉴定所 纠错
    • 负责人樊百奕
    • 颁证机关四川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510306023
    • 信用代码34510000779824176C
    • 联系电话0813-6222053
    • 办公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蓝帝大道278号荣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
    • 去年案件325
    • 委托案件38
    机构概述
    自贡兴达司法鉴定所是2002年经四川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号:510306023。我所于2011年9月通过省级资质认定,并颁发资质证书授予“CMA”标志。证号为:2011231011I。同时也是自贡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的人民法院统一对外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之一。本所是一个综合性的司法鉴定所。执业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司法资产评估鉴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五个鉴定类别。现有员工24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执业鉴定人20名,副高以上职称有10人。在管理方面,我所对鉴定人员进行了严格管理,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据统计,我所自成立以来,共接受委托鉴定案件3000余件,为了对委托单位(人)负责,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保证鉴定质量,我所制订了严格的规章制度,形成了系统的管理体系。并注重在鉴定工作中保持清正廉洁。我所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理念是“科学、客观、依法、公正”,我所实施的质量方针是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即以严谨的作风、求实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规范的程序、独立的鉴定、客观的评判、准确的数据、公正的结论。于2010年获得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群众喜爱的十佳司法鉴定所,获得自贡日报社、自贡中介联合会2011—2012年度“诚信中介”的称号。多次获得市、县司法局的表彰;今年在自贡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考核中获得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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