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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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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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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高伟
    • 颁证机关辽宁省司法厅
    • 许可证号210119050
    • 信用代码-
    • 联系电话024-31535755
    • 办公地址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甲
    • 去年案件515
    • 委托案件510
    机构概述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与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暂定)、火灾现场勘验与物证鉴定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暂定)为同一鉴定机构。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是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授权的全国性火灾物证鉴定机构,其行政关系隶属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业务归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指导。鉴定中心的主要业务领域为微量物证鉴定、痕迹物证鉴定、声像资料鉴定、模拟试验、标准和规范的制修订,鉴定技术的研究和设备研制等。鉴定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分别兼任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下设有管理部、鉴定组(含物证鉴定组和现场勘验组)、业务部门(含物理鉴定部、化学鉴定部、模拟检测部和现场勘验部)以及仲裁委员会。鉴定中心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包括试验室、管理部、接待室、档案室、样品展室、药品器材室等,拥有包括金相显微镜、X射线能谱仪、扫描电子显微镜、视频显微镜、红外热像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X射线透视仪等大型设备在内的仪器设备。鉴定中心的业务范围包括:承接应急管理和公、检、法等机关的各种火灾司法鉴定;受上级指派或地方公检法机关委托参与各种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和司法鉴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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